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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8农药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2008-04-08     来源:质检中心
   

各市、县(区)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08〕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将2008年定为“农药管理年”。现将《福建省2008农药管理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的整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农药管理,确保管理年各项活动的落实。

附件:福建省2008农药管理年活动方案

二○○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

福建省2008农药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确保《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6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部决定将2008年定为“农药登记管理年”。根据农业部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农药管理,确保落实管理年的各项活动,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为契机,以加强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为重点,创新农药市场监督方式,完善监管各项制度,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创造守法诚信、和谐规范的农药市场新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活动目标

    通过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优化农药产品结构,规范农药标签,提高登记农药的安全性;通过对各项农药管理新规定的宣传贯彻,使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加强农药监管力度,突出抓好农药质量和标签专项整治,全年完成400个以上农药质量样品、3000个以上农药标签样品的抽查任务,力争农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产品标签合格率达85%以上,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加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的宣传与培训,强化高毒农药监管,提高广大农民的安全用药意识和科学用药水平,逐步降低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量,减少农药对农产品和环境的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会议、培训班、现场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并结合科技下乡、放心农资进村入户等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农药管理新规定的宣传培训。一是开展宣讲活动。由省厅组织宣讲团,到我省几家大型农药生产企业进行6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讲活动,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二是印发宣传材料。编印6项新政策相关问题的问答及2万份宣传挂图,逐级下发,使广大基层技术人员和农民能够全面了解新政策。三是培训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人员、执法人员。充分发挥农药协会的作用,组织各级农业执法人员、农药生产企业人员进行新政策的培训。四是培训农民。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培训活动,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深入农村集贸市场、墟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农药管理新规定、科技和法律知识宣讲和培训,积极向农民提供政策、法规、技术、品种与产销信息,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开展新农药(械)的宣传、培训和新农药(械)示范现场会活动,增强农药使用者的安全用药意识,提高农民的科学用药水平,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用量和环境污染。

(二)做好新规定农药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农药登记证和标签更换工作。这是农业部六项新规定中的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工作。要根据农药标签新政策的规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组织做好本省农药生产企业标签和登记证更换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二是做好农药登记证续展的受理和上报工作。及时督促和协助农药生产企业做好农药登记申报和资料准备工作,避免造成因错过农药登记证续展申报期限而被注销的情况发生。三是建立农药标签电子档案库。要及时组织和指导省内农药生产企业做好农药电子标签的制作和上报,做好农药标签电子档案的初审和上报。四是做好过渡期政策引导。针对6项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过渡期内的主要政策及产品的药效、产品化学、环境毒理、残留等新旧政策的不同点,编印简明易懂的各种农药登记资料要求表格和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认证的各种试验资质单位联系方式等,方便企业查询。在受理农药登记过程中,要进一步对农药企业进行农药管理新规定的宣贯和指导,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新规定。

(三)加大农药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强化农药市场监管。一是开展农资市场巡查。以农资流通源头和农村农资零售门店作为重点,围绕市场主体资格、产品许可证号、产品标签标识、产品购销渠道和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执法联动和追根溯源。市场巡查要按照全省统一的格式建立规范的记录,春季和秋冬季专项整治期间要开展拉网式巡查,对所辖区农资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二是做好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查工作。农药质量抽查要重点跟踪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及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用农药,检测内容除常规项目外,重点检测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或其他未经登记的农药成分;质量抽查对象主要是农资批发部门,并有针对性地抽查全省重点监控企业的产品。农药标签检查的重点是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号、未标明农药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随意扩大使用范围等违法情形;对2008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农药产品,重点检查所使用标签与《农药标签和说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是否相符。抽检结果要依法公开,及时预警提示。三是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制度。按照政府打假和企业打假相结合、政府打假为企业和农民服务的原则,确保消费者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顺畅沟通,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及时查处经调查核实的各种坑农、害农农资案件,努力规范农资市场流通秩序。四是狠抓大要案查处。要注重收集违法线索,加强非法产品的追根溯源,并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办大案。对于违法行为轻微的,应注重运用教育提醒手段予以纠正;对于经营违禁产品,或者经营含有违禁成份的产品,或者经营的产品是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的假劣产品的,要从严调查并从重处罚,提高案件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四)加强农药使用环节的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要采取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大户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已经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基地农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采购的农药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完整以及安全使用农药的情况。二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的跟踪,对于经检测发现有高毒农药或者禁用兽药残留的农产品,要深入调查,查清其使用农业投入品情况,追踪高毒农药的来源,严厉查处非法制售和使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抓源头,加强农药生产企业监管

    一是对本省农药生产企业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发现潜在问题。重点了解农药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农业部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的情况,检查企业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情况,检查农药产品标签及包装标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防止产品质量或标签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从生产源头上把好关,并注意倾听企业对农药管理的建议。二是建立农药生产企业挂钩制度。由相关管理和执法部门人员与省内农药企业建立挂钩制度,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农药生产行为。做到每个农药管理工作人员都有挂钩的农药生产企业,每个企业都有农药管理工作人员挂钩。

(六)积极推进农药经营管理

    一是积极引导行业监督和自律,推介一批重质量、讲信誉、严守法、优服务的农资企业,组织公开承诺活动,并予以正面宣传,发挥其带动、示范和引导作用。二是积极推行购进农药索证索票、购销农药经营台账等农药销售可追溯制度。引导经营企业积极开展售后服务以及对使用者进行技术指导等,增强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三是推广农药连锁经营等先进的经营方式,建立诚信、合法经营的农药经营新秩序,推进农药经营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建立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将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情况、产品使用事故、违法违规处理结果等及时记录在案。做好对诚信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实施新农药示范推广

    为确保农作物生产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新农药示范推广工作,建立20个省级示范片,示范推广苏云金杆菌等11种农药,示范面积10万亩,辐射推广面积200万亩。计划每年开展新农药使用技术培训20~30场次,培训农民技术员、农药经销商、农户1500人次,并召开1次示范现场观摩会。

(八)建立和完善农药信息公开和报送制度

    一是充分利用《福建农业信息网》和办公场所的多媒体查询系统,公开农药登记信息,及时公布有关法律法规、诚信农药市场主体及其农药产品;开设农资监管专栏,公布农药质量和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名单;及时发布农资监管工作动态、病虫害发生防治、案件查处情况。在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关键季节,推荐质量有保证的农药产品和防治技术,方便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民在网上查询农药产品的相关信息,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和合理使用农药。二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制造销售违禁农药事件、高毒农药残留事件、出口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事件、农药中毒事件(包括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农药药害事件,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介入,及时采取合理合法的措施,尽量控制负面影响,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农药管理年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成效,省农业厅成立由刘亚圣副厅长为组长的福建省农药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农药检定所、种植业管理局、市场信息办、执法总队、植保植检站、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农药检定所。各地要指定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农药管理年有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药检定所主要负责农药登记、标签换发和农药质量检测工作;市场信息办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执法总队负责农药市场监管,尤其是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监管、违法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植保植检站负责病虫害防治关键季节,推广质量有保证的农药产品和防治技术;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认证的基地农药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要按全省的总体部署,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保证按期完成。

    (三)争取经费支持。为保证管理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厅有关部门结合今年的活动经费开展工作。各级农业行政部门也要多方争取经费支持,保证农药管理年活动取得成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各地农药管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逐级上报。特别是对一些药害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媒体曝光事件等要及时反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负面影响。

    (五)开展督导检查。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我省管理年各项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必要时我厅将派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检查。

二○○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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